博士生、硕士生到实践基地开展课题研究项目补贴
时间:2021-06-07|信息来源: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博士生、硕士生到实践基地研究开展课题研究项目补贴。
二、申报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2、申请单位为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博士生、硕士生培养实践基地的科技企业;
3、申请单位已经获得宝安区“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资助;
4、设立的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实行经高校院所书面认可的双导师制度(其中一名导师为该基地所在的科技企业人员,指导在读博士生或硕士生开展学位论文研究);
5、高校院所全日制在读博士生或硕士生进驻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从事科技产业类博士生或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
6、博士生、硕士生开展的学位论文研究符合宝安区科技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培养实践基地企业自身发展需求,与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紧密结合。
三、资助标准
对高校院所全日制在读博士生或硕士生到基地从事科技产业类学位论文科研的课题研究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23日18: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24日
五、申报单位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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