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资助深圳各区资助福田区

人工智能项目

时间:2021-05-17|信息来源: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企业高成长支持

一、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均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类企业、机构或组织。

二、项目说明

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纳入福田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并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在15%(含)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四、限制和除外

(一)“招商引进支持”、“项目落户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创新载体支持”受统计关系限制,其余项目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二)本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三)“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创新载体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四)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五)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若获得本措施支持的企业违反承诺,区政府有权追回相关支持,并将该企业列入区政府失信企业名单。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招商引进支持

一、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均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类企业、机构或组织。

二、项目说明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对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人工智能企业新注册或新迁入福田区的,给予基金管理公司支持。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按照基金实际投资的2%给予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50万。相关申请及审批流程按照《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执行。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四、限制和除外

(一)“招商引进支持”、“项目落户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创新载体支持”受统计关系限制,其余项目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二)本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三)“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创新载体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四)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五)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若获得本措施支持的企业违反承诺,区政府有权追回相关支持,并将该企业列入区政府失信企业名单。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项目落户支持

一、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均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类企业、机构或组织。

二、项目说明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对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新迁入福田区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按照基金实际投资的8%给予企业落户支持,最高300万元。相关申请及审批流程按照《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执行。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四、限制和除外

(一)“招商引进支持”、“项目落户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创新载体支持”受统计关系限制,其余项目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二)本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三)“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创新载体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四)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五)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若获得本措施支持的企业违反承诺,区政府有权追回相关支持,并将该企业列入区政府失信企业名单。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

一、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均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类企业、机构或组织。

二、项目说明

对上一年在合作银行获得为期一年贷款并在我局备案的企业,在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的,按时还清贷款本息后、且实际贷款期不少于6个月(180天),按照贷款本金相应比例给

予支持(申请贴息企业必须在贷款放款当年内到我局备案,具体操作请参阅《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企业高成长若干措施申请指南》文末“科技金融信贷项目备案指南”)。此条与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中的【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只能申请一条,不可重复申请。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2017、2018年放款后成功备案并已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可申请贷款利息4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全额担保费支持(担保费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1%),合计支持最高120万元。
2019、2020年放款后成功备案并已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全额担保费支持(担保费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1%),合计支持最高200万元。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四、限制和除外

(一)“招商引进支持”、“项目落户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创新载体支持”受统计关系限制,其余项目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二)本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三)“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创新载体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四)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五)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若获得本措施支持的企业违反承诺,区政府有权追回相关支持,并将该企业列入区政府失信企业名单。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创新载体支持

一、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均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类企业、机构或组织。

二、项目说明

支持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经审核,按照项目上年度获得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100%给予支持,最高2000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四、限制和除外

(一)“招商引进支持”、“项目落户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创新载体支持”受统计关系限制,其余项目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二)本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三)“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创新载体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四)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五)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若获得本措施支持的企业违反承诺,区政府有权追回相关支持,并将该企业列入区政府失信企业名单。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

一、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均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类企业、机构或组织。

二、项目说明

针对人工智能企业,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4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均奖励75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15万元。
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创委技术攻关立项的企业,按其获得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此项目与区政府其它政策中的“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三、申报条件支持额度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四、限制和除外

(一)“招商引进支持”、“项目落户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创新载体支持”受统计关系限制,其余项目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二)本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三)“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创新载体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四)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五)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若获得本措施支持的企业违反承诺,区政府有权追回相关支持,并将该企业列入区政府失信企业名单。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