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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公庙片区-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时间:2021-05-17|信息来源: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时尚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社会团体等,或对福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本措施重点支持时装、服饰配品等时尚企业及相关时尚价值链。
(二)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三)车公庙片区产业空间适用范围为东至泰然一路、南至滨河大道、西至广深高速公路、北至深南大道围合区域的政府物业,以及围合区域内及周边经区政府认定的社会物业。

二、项目说明

对入驻经区政府认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物业的文化时尚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予以支持。

三、支持额度

入驻甲级写字楼的,按每月5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租金后给予支持;入驻非甲级写字楼的,按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租金后给予支持。支持年限三年,根据其综合贡献分档,每家企业或社会组织支持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2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500平方米,支持额度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
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
3.对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300平方米,支持额度不受综合贡献限制。

四、补充说明

(一)申请企业简介需突出以下几方面(不超过1000字):
  1.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经济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著作权、商标、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二)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材料可视申报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性递交。

(三)申请企业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内容,并接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初审过程中上门调研和委托财务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包括财务数据真实性、项目预算总投资额、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等)。

(四)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车公庙片区时尚产业空间供给侧发展若干措施》的原则框架内适当调整当年受理种类、申报材料和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请单位应按最新公布准备相关材料。

(五)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方补充,申请单位应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