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投资超额奖励项目
时间:2021-05-25|信息来源: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一、受理项目
光明区工业投资超额奖励项目
二、支持对象、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列入光明区2020年重大项目计划且年度工业投资计划完成率120%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事后资助,按年度实际工业投资额超出年度计划部分的10%予以最高200万元奖励。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的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范围为列入光明区2020年重大项目计划的工业投资项目;
(三)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四)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四、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至2021年4月12日18:00(工作日)(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至2021年4月19日18:00(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六、决定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办理流程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与相关部门会审--审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款资金。
六、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工业投资超额奖励。
八、收费
无。
九、年审或年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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