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宝安区2021年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资助的通知
时间:2021-06-07|信息来源: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资助。
二、申报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申请单位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博士、硕士培养实践基地;
3.设立的实践基地,须经高校院所书面认可;
4.目前已有博士、硕士研究生进驻该实践基地开展科研实践培养活动。
三、资助标准
对正常开展博士生、硕士生接收工作的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经认定后,可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于设立多个实践基地的申请单位不予重复资助。
四、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23日18: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24日
五、申报单位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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