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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1-06-21|信息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等规定,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在国际或国内具有支撑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具备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

  (二)《〈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三、奖励标准和方式

  (一)奖励标准。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企业若先符合“中国500强”奖励条件并申请了1000万元奖励金,往后年度又符合“世界500强”奖励条件,可按就高原则再给予2000万元奖励。

  (二)奖励方式。本奖励实行企业自愿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审定、无偿奖励的原则。

四、申报条件

  本奖励所指“世界500强”是指美国《财富》杂志当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国500强”是指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当年公布的“中国500强”企业名单。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2020年首次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

  (三)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申请表格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

六、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4日(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企业申请);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工作日)。

七、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办理程序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企业网上申报→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书面材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社会公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奖励项目资金计划→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奖励资金。

九、办理时限

  一次受理,成批处理。

十、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证件:批准文件。

  (二)有效期限:申请企业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天内,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十一、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企业凭批准文件获得本奖励资金。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年审或年检

  无。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