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资助深圳市资助深圳市工信局

2022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

时间:2022-12-09|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及《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等规定,现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一、奖励的项目

对我市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


(二)《<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三)《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发布提升企业竞争力相关操作规程的通知》(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6〕143号)


三、奖励的标准和方式

(一)奖励标准∶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企业若先符合“中国500强”奖励条件且获得了1000万元奖励金,往后年度又符合“世界500强”奖励条件,可按就高原则再给予2000万元奖励。


(二)奖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


四、奖励条件

申报本奖励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2021年首次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本奖励项目所术“世界500强”,是指美国《财富》杂志2021年度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国500强"是指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21年度公布的"中国500强"企业名单。(三)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