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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

时间:2021-05-17|信息来源: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一、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的生物医药企业。生物医药企业是指从事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机构或组织。

二、项目说明

针对生物医药企业,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4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均奖励75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15万元。

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创委技术攻关立项的企业,按其获得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四、限制和除外

(一)“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受统计关系限制,其余项目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二)“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生产许可认证支持”“GLP资质认证支持”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三)“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四)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五)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若获得本措施支持的企业违反承诺,区政府有权追回相关支持,并将该企业列入区政府失信企业名单。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