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时间:2021-06-16|信息来源:省科技厅杰出青年项目
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 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 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 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者。
一、资助领域
不限项目申报领域,申请人可按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在 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学科 分类项下选择合适的领域进行项目申报。
二、资助强度和期限
项目资助强度为 100 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 4 年,项目 经费一次性拨付。项目应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 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 〔2019〕5 号)及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等有关规定,认 真做好经费预算。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二)取得博士学位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须在系统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
(三)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 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
(四)属于广东省内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 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 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
四、限制申报情况
(一)杰出青年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但申请人应符合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申报限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 2.正在申请或已获得省内其他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的; 3.正在申请或承担一项省内同层次青年人才计划的; 4.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 人、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五、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不少于 2 篇 (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其中高质量论文不少于 1 篇;承 担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或在本学科领域成长为更高层次的领军人才。
面上项目申报
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 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 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资助领域
不限项目申报领域,申请人可按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在 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学科 分类项下选择合适的领域进行项目申报。
二、资助强度和期限
项目资助强度为 10 万元/项,实施期不超过 3 年。项目 经费一次性拨付,经费使用试行“包干制”。采取竞争择优 方式遴选项目,粤东西北地区按适当比例择优支持。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为粤、港、澳三地省基 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 投入项目研究的时间;
(二)具有承担或参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 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三)申请人在研主持(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且尚未批 - 7 -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 2 项;
(四)申请人无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 基金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五)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 请项目,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单位限项
要求面上项目实行单位限项申报,总体根据 2019~2021 年度 单位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情况,分配各依托单位 可申报面上项目的数量。支持数理等重点基础学科发展,对 数理学科分类项下申报的项目不计入单位申报数量限制。各 依托单位除数理学科外,面上项目申报数量按以下方式计 算: N2022=(N2019+N2020+N2021)+5+X 其中,
(一)N2022 为依托单位除数理学科外,可申报的 2022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最大数量;
(二)N2019、N2020、N2021 分别为依托单位获得的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立项 项目数(以立项下达通知为准);
(三)“5”为保底数,保证所有依托单位至少可以申 报 5 项;
(四)“X”为附加数。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增加相 应附加申报数:①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单位,每家实验室 可增加申报 4 项(申请人须为实验室科研人员);②具有独 立依托单位资格的广东省实验室每家可增加申报 10 项,广 东省实验室分中心每家可增加申报 8 项;③拥有粤港澳联合 实验室的单位,每家实验室可增加申报 3 项(申请人须为实 验室科研人员);④拥有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单位,每家实 验室可增加申报 2 项(申请人须为实验室科研人员);⑤广 东省内单位在 2020 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每超 过 10 项,可增加申报 1 项。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附加数 可叠加。
五、经费预算要求
面上项目经费使用试行“包干制”,不需填报经费开支 具体科目预算,并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直接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 自主调剂使用,经费支出应实际用于项目研究支出,间接经 费支出比例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经费支出应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和标准使用,港澳机构资金开支标准可参照当地科研经费管 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列支基建费;
(四)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经费决算表。
六、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产出 1 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 (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 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能力 有较大提升;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 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形式为主。
七、合作研究要求
(一)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 过 2 家。
(二)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 (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 合作研究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境外人 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 “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 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三)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 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 金分配情况。项目申报期间合作研究协议无须提交,留在依 托单位存档备查。经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 签订合作研究协议。
八、其他说明
(一)为促进区域创新平衡、协调发展,省自然科学基 金面上项目对粤东西北地区按适当比例择优支持。
(二)加强重点基础学科支持和布局,省自然科学基金 面上项目对数理学科不设单位申报数量限制。
(三)突出对青年优秀科研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科技人员。
(四)关注女性科研人员成长和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支持女性科研人员。
服务热线
邮箱
微信
扫码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