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高企业营业收入增量贡献奖励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10-12|信息来源: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一、申报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申报企业为2019年月度或年度首次纳入宝安区“四上”企业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目前仍在宝安区“四上”企业库内;
3.申报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2019年增长30%以上,且目前仍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范围内。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服务热线
邮箱
微信
扫码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