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资助
时间:2021-05-10|信息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一、资助内容
区内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开展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时可申请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所支出经费的50%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对每企业的年度最高资助额为20万元。资助范围包括专家讲师费(含授课费、市外教师交通食宿费)、教材资料费、培训场地和设施使用费,以及参加外部专业培训的报名费等。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为南山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
(二)申报资助项目须为已完成的人才培养项目,并在项目完成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四、审核程序
(1)审核。区企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材料在线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报单位并告知其于3个工作日内重新补正申报材料;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不予通过原因。
(2)核查。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的征信、地方财力贡献、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和注册情况等进行核查;
(3)公示。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审批。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5)下达。区人资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
五、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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