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项目资助
时间:2021-05-10|信息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一、资助内容
对企业、院校、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等单位举办或承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地在深圳市南山区,且列入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公布的当年度竞赛计划,给予举办或承办单位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一)举办或承办市级二类竞赛或区级一类竞赛的单位,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
(二)举办或承办区级二类竞赛的单位,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一次性发放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深圳市南山区举办或承办职业技能竞赛。
(二)申报单位举办或承办的竞赛已列入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公布的当年度竞赛计划。
(三)申报单位完成举办或承办竞赛项目后,在提交南山区人力资源局验收合格后可申请资助。
四、审核程序
(一)上传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在系统上传扫描材料并提交确认,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材料在线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退回申报单位并告知其与三个工作日内重新补正申报材料;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不予通过的原因。
(二)在南山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南山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四)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
五、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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